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规定,为更好地给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工作机构
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,具体承办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
办公地址:西峡县紫金街道伏牛西路(县公路局西侧)政务服务中心三楼
办公时间:正常工作日(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0377-60207878
通讯地址:西峡县紫金街道伏牛西路(县公路局西侧)政务服务中心三楼
邮政编码:474500
电子邮箱:xixiajyzx@163.com
二、目录编制体系
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、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,主要含以下要素。
序号 | 索引号 | 信息内容 | 公开形式 | 公开时限 | 生成日期 | 发布机构 | 详细信息 |
(一)索引号。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一组信息代码。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。信息索引号由“地区及部门编号”、“信息分类号”、“信息生成年号”、“信息顺序编号”四组代码组成。
(二)公开内容。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。
(三)公开形式。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,分为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。
(四)公开时限。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。分为常年公开、及时公开、限时公开。
三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内容
1.中心基本情况(主要职责、机构设置、场地分布),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及各股室工作职责。
2.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规章制度等。
3.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办事指南、业务流程、工作时限及格式文本。
4.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(公告、场地安排、结果公示等)。
5.中心工作动态。
6.中心服务承诺。
7.除上述6类信息以外中心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1.主要通过中心门户网站。
2.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报刊、广播、电视及网站等。
(三)公开时限
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中心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四、依申请公开
(一)提出申请
填写《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详见附件1),申请表可在中心办公室领取,也可在中心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。具体方式有三种:
1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2.通过信函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中心办公室,当面提出申请。
(二)申请的处理
1.审查。中心在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2.申请的处理。中心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(1)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(3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4)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5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3.答复方式。按照申请人在《申请表》中的要求,可提供纸质、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,并可通过自行领取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。
(三)收费标准
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
五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附件:
1.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2.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
附件2: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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